作者|Leonard Koren
譯者|王年愷 出版|行人文化
「讓人瞬間陷入無法解釋的狀態,且帶來某種宛如恐怖或畏懼的感覺,正是藝術一直以來追求的。」
坂本龍一《音樂使人自由》
藝術充斥在了我們的生活中,尤其是在當今這樣的網路時代,藝術創作的型態早已經不再是過去那般單純,嚴格來說,在這樣創作工具唾手可得的時代,只要你自認是藝術家,你就可以成為一名藝術家。
而這本書由藝術本身談起,並藉由幾個現代經典的藝術家作為例子,對於何謂藝術家與藝術家到底是為了什麼而創作提出了自己的觀點。
藝術
還記得在大學時曾認真地與社團朋友討論過類似的話題,由於當時與朋友都有在創作音樂的興趣,然而寫的是較為非主流的音樂,自然而然地便聊到了什麼樣的音樂算是嚴格定義上的藝術,還記得當時朋友該玩笑地說著,賣錢的音樂就是商業,反之,不賣錢的就變藝術了。
當然,像這種形上學的討論最後也是不了了之,也無法定義出藝術的本質,但當我讀到這本書時,一樣的疑問又會再次回到我的腦中,究竟是否任何人為的事物都能稱作藝術?
我曾經想成為藝術家,但我沒成功,然而究竟怎麼樣的人能被稱為藝術家,這種問題其實就是非常主觀的,因為要判別藝術家,就要先能夠判別藝術。作者認為,判別藝術這件事便是需要由藝術家來做,而且也是藝術家真正在做的事。
每當一件藝術品產生,其作者便為世界帶來了一個全新的藝術表現方式,對於藝術家而言,接下來最重要的便是說服他人,藝術家必須說服其他人自己的所作所為是「藝術」,一但世人也同意以「藝術」稱呼這個作品,這時,藝術品才真正誕生。如果作品與過往一般人認知的藝術相差甚遠,這時就很可能被認為非藝術。
平凡
以法國實驗藝術先鋒馬塞爾杜象為例,杜象最出名的創作手段便是各種日常生活中的物品,藉由將這些庸俗的物品有意地擺放至特定地點,此時對於杜象而言的藝術便誕生了,而他接這要做的便是說服其他人這樣的物件已經由一般功能性物品昇華為藝術。
「不論Mutt(杜象進行創作時用的假名)先生是否親手製造這個噴泉,這完全不重要。他選擇了它。他拿了一個日常生活中的普通物品,透過放置的方式,讓它的實用價值消失在一個新的標題和觀點下,他為這件物品創造了新的想法。」這是杜象對於自己以小便斗創作出來的作品【噴泉】所提出的抗辯。
在杜象眼裡,再平凡的事物在特定時間放置在特定地點,一個新的想法便誕生了,透過這種放置的行為,杜象為這些物品賦予了原本所不具有的意義。
又如坂本龍一最愛的音樂創作者,實驗音樂創作人John Cage。
一般人可能沒有實際聽過Cage的音樂創作,但是關於他的一首創作大家一定都有所耳聞,那就是他的作品—4分33秒。在這首長達4分33秒的音樂作品中,並沒有任何聲響,是一首沒有聲音的音樂。
一樣的道理,當這首「音樂」被創造出來後,Cage只要能說服其他人這樣非正統的表現方式是藝術,那它便是藝術。
實際上,John Cage還為這首音樂創作了共四種不同的樂譜,同樣的空白,用了四種不同的記譜法為其譜曲。
仔細思考杜象與John Cage的作品,兩人都是將平凡的事物(小便斗與無聲),藉由賦予其意義的方式進行創作,藉由將這些無意義的事物賦予意義,並說服他人這確實是有意義的,此時這些無意義的事物便成為了藝術。
意義
書中提出,藝術的定義就是將意義具現化。
我們的大腦是一種很神奇的東西,如在【關於大腦的七又二分之一堂課】中所述,人類的大腦非常擅長藉由經驗為未知的事物賦予意義,即,我們的大腦非常擅長賦予事物意義,只要我們覺得某件事物以跡可循,我們的大腦就不會輕易放過它。
藝術品則是不斷的對著我們的大腦招手,「我被創造出來就是為了要代表甚麼、或傳達某種形式的意義。」
它大喊著,誘使我們去揣測創作這些藝術品的藝術家究竟在想什麼、究竟在什麼情境下創作了它。
正因為我們的大腦這麼擅長創造意義,我們其實很難去證明說某件物品究竟是否有其背後隱晦的意義,究竟一件藝術品想表達的是什麼,我想很多時候連創作它的藝術家都不一定能馬上答得出來。
事實上,光是讓人產生好奇,讓觀看者努力思尋一件物品背後的意義,這件事本身不就是在賦予該項物品、甚至是這整個過程意義的行為嗎?假如能這樣思考,那基本上就沒有任何一件事物是無意義的,也就可以認定任何作品都能夠成為藝術品。
談了許久,那到底甚麼是藝術?
在這本書中,作者並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答案,而這問題大概也沒有準確答案吧。
就如我和我大學朋友的討論,又或如本書的內容,當一件做品能夠使人們產生這樣的討論,那其本身就是有一件很有意義,值得被稱做藝術的行為了吧?
以上,本書總共介紹了六位藝術家與其最知名的(或最有爭議)的藝術創作,其中包含了前面提到的杜象與John Cage,藉由分析這些創作,試圖解釋藝術家所做的是甚麼,內容可能充滿爭議,但如果對於藝術有興趣,或是單純想要了解奇怪創作的人,這本書都很適合參考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