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開始大量閱讀後,到現在也寫了超過上百篇的書評和文章。
無論是文學還是非文學,我都努力在書中尋找著自己認為非常有趣的觀點和值得學習的部分,藉由自己思考整理後,寫成文章分享給其他人。
當然,其中也不乏有許多從書中擷取的思維與關於個人成長的建議。
因此也有人會疑惑,分享了這麼多在書中讀到的好習慣和建議,我真的有辦法每一項都完全做到嗎?
而我的答案是,當然不可能。
事實上,正是因為部分行動和思維我還沒辦法達成,我才會將它記下來並寫成文章。
因為這些文章並不只是寫給其他人閱讀,更多的時候,我所寫作的文章,其實是寫給自己閱讀的。
創作者的第一個受眾是他自己
這幾天剛好在IG的Reel上看到了一段影片,是一部前幾個月曾在Tiktok上爆紅的19秒短片。
影片中,是一位參加活動的觀眾在麥克風前對美國爵士天王Wynton Marsalis的提問。
「你覺得爵士樂是為了聆聽的人而寫?還是為了演奏者而寫?」
之所以會這麼問,其實是因為「爵士樂的目的是寫來彈奏、還是寫來聆聽」的這種疑問其實在音樂圈裡一直都有滿多討論。
有部分的人認為爵士樂本身其實是用來演奏、而非用來聆聽的一種音樂曲風。
而對於這個疑問,Wynton的答案則讓我印象深刻。
「音樂永遠是為了聽眾所寫,但第一個聽眾永遠是演奏者。」
任何的創作者,無論是攝影、音樂、文字寫作還是繪畫,一件作品的誕生,創作者永遠是第一個受眾。
也因此,我們絕對不能忘記,創作的目的永遠必須是為了創作者本身。
也許在作品分享出去後能和更多的人產生共鳴,但我們永遠是自己作品的第一個聽眾,而每個作品,都必須是為自己而做。
成為自己的頭號粉絲
美國畫家兼作家的Austin Kleon在【點子都是偷來的】書中曾談到,身為創作者,一定要為了自己所愛的事物創作。
「不是寫你所知、要寫你所愛。」
我敢說,自己絕對是讀過自己寫出來的文字最多次的人。
也許是某種程度的自戀心態作祟,但我真的很愛我寫出來的文字。
常常在夜深人靜時把自己以前寫過的書評和文章拿起來重新讀過。
理由不只是藉由重新閱讀思考自己可以怎樣改善未來的創作,也不僅僅是為了覆盤自己在一本書中所學到的內容,最真實的理由,是我真的很愛看自己所寫的文字,覺得每篇都好棒好喜歡。
熱愛自己所做的事,不是要我們陷入自戀心態、也不是希望我們陷入孤芳自賞的狀態。
而是因為只有熱愛自己所做的事,我們才能真正成為知行合一、內外同一的人。
正如德國劇作家歌德所言,「是我們所愛的事物塑造了我們」
而愛上自己所創作出的作品,便是一種自我重塑和成長的過程。
「畫你自己想欣賞的藝術,開創你想經營的生意,玩你想聽的音樂,寫你想讀的書,打造你想用的產品――做你想看到有人做好的工作。」
超越建立在自卑之上
雖然說我熱愛自己的文字,但這不代表我就認為自己的每篇文章都是完美的。
我的的文字仍有許多讓我感到不滿足的地方。
可能是語句難讀不通順、概念不明確或邏輯不清晰。
正因為我們是自己作品的頭號粉絲,同時也將是自己作品最大的批判者。
這種檢視自己過去創作帶來的自卑感受,正是督促我們不斷超越與成長的動力。
「在我看來,所有的文化都是奠基在自卑感之上。」
如同心理學家Alfred Adler認為自卑與超越本是一體兩面。
正因為我們對於自身有所不滿,才得以展現出不斷超越自身的決心。
而自卑感與愧疚感只要經過正確的栽培,便能夠成為我們不斷超越自己成長卓越的力量來源。
一些碎碎念
老實說,最近也不斷在思考自己每天寫作的目的為何。
作為一名創作者,我必須寫出自己喜歡的內容,分享自己熱愛的事物。
但作為一名社群經營者,若只寫出自己喜歡卻無法帶給其他人價值和共鳴的的文字,卻是最大的禁忌。
正如爵士樂是寫給聽眾還是寫給樂手的世紀爭論,勉勵我們都能在自己所愛之事與其他人所愛之事中,找到那一個能夠產生最大共鳴的交會點。